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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无泪

他把电视调校好,画面是有一点雪花,但远比想象中好。她将一卷录像带塞进去,那是一套由美国电视摄制队拍摄的野生动物纪录片。荧幕上,一头花豹在旷野上追杀一只大角斑羚。那头受了伤的大角斑羚,带着恐惧和哀凄的眼神没命逃跑,没跑多远就倒了下去。

“原来你要看这个。”他说。

“我要把英语旁白翻译成中文字幕。这套纪录片会播一年,是莉莉帮我找的。她有朋友在电视台工作。”她说。

“你哪里还有时间?”带着责备和怜惜的口气,他说。

“我应付得来的。我是很幸运才得到这份差事的。没有门路,人家根本不会用一个学生。”她说。

“我和你一起做。”他说。

“你哪有时间?你的功课比我忙。”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做。”他固执地说。

她知道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片中那头花豹衔着它的战利品,使劲地甩了甩,似乎要确定口中的猎物已经断气。

“在动物世界里,互相杀戮是很平常的事。为了生存,它们已经尽量做到最好。”她盯着电视画面说。

再一次,他不无伤感地发现;在命运面前,她比他强悍。他曾经以为她需要他。他忽尔明了,是他更需要她多一些。

她为他分担了学费和生活费,现在,她又忘了自己的眼睛多么劳累,多接了一份兼职。

那个在地摊前面杀价的她,那个淌着汗跟他一起扛着电视穿过市集的女孩,他亏欠她太多了。

苏明慧从非洲回来之后,每逢假期,外婆会带她到郊外去。有时候,她们也去动物园。外婆可怜这个小孙女成天困在图书馆里,于是想到要在生活中为她重建一片自由的天地。

她并不喜欢动物园,她不忍心看见那些动物给关在笼子里,失去了活着的神采,终其一生要等别人来喂饲,甚至从不知道在旷野上奔跑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但是,为了不让外婆失望,每次到动物园去,她都装着很兴奋和期待。

有一年,一个俄罗斯马戏团来到这个城市表演。外婆买了票和她一起去看。她们坐在那个临时搭建的大帐篷里,她看到了驯兽师把自己的脑袋伸进一头无牙的狮子口里。她也看到六头大象跟着音乐踢腿跳舞,赢得了观众的喝彩。

马戏团是个比动物园更悲惨的地方。这些可怜的动物经常给人鞭打,为了讨好人类而做出有如小丑般的把戏。当它们老迈的时候,就会遭到遗弃或是给人杀掉。

当生命并非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异于卑微的小丑?

为了外婆,那一次,她装着看得很高兴,还吃了两球冰淇淋,结果,回去之后,她整夜拉肚子,仿佛是要把看过的残忍表演从身体里吐出来。

然而,人原来是会慢慢适应某种生活的。为了外婆而假装的快乐,渐渐变成真心的。后来,再到动物园去,她脸上总挂着兴奋的神色。她甚至为每一头动物起一个名字。她怜爱它们,同情它们。她也感激外婆,为了她最爱的外婆,她要由衷地微笑。

在她更小的时候,她还没到非洲去,一天,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两个膝盖的皮都磨破了。她痛得蒙上泪花,楚楚可怜的眼睛朝外婆看,心里说:

“扶我起来吧!”

外婆站在那儿,不为所动地盯着她说:

“爬起来,不要哭。”

她咬着牙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外婆朝她说:

“现在,笑一下。”

她忘记了那个微笑有多么苦涩。但是,她学会了跌倒之后要尽快带着一个微笑爬起来。她从没见过外婆和母亲掉眼泪。母亲不哭是无情。那外婆呢?外婆要她坚强地活着。

外婆在病榻上弥留的时候,她在床前,很没用的噙着泪水。外婆虚弱地朝她看,像是责备,却更像是不舍。她连忙抹干眼泪,换上一个微笑。直到外婆永远沉睡的那一刻,她再没有哭。

外婆死后,她要一边干活一边读书。她的母亲从非洲寄来一笔钱,她退了回去。她不想用母亲的钱。上了大学,她有助学金和贷款,又有兼职,要养活自己并不困难。她只是没料到会有这个玻

二年级的暑假之后,图书馆继续用她兼职,于是,她辞去了便利商店的工作。现在,她为电视台翻译一套动物纪录片。她还瞒着徐宏志,为出版社翻译一些自然生态的书。

医科四年级的功课那么忙,他根本不可能像她一样去兼职。他成绩优异,却不能申请医学院的奖学金。那个奖学金是他父亲以家族育基金的名义设立的。接受奖学金,就等如接受父亲的资助。他的家境,也太富有去申请助学金了。现在,他每天下课后去替一个学生补习。回来之后,往往要温习到夜深,第二天大清早又要去上课。

他为她牺牲太多了。这种爱,就像野生动物一辈子之中能在旷野上奔跑一回,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有时候,她会预感那一天来临,尤其是当她眼睛困倦的时候。

到了那一天,她再也看不见了。

他将是她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抹,也是最绚烂的一抹色彩,永远留驻在她视觉的回忆里。

当约定的时刻一旦降临,我们只能接受那卑微的命运。

然而,那一天,她会带着微笑起来,和他慢舞。

每天下课后,徐宏志要赶去替一个念理科的十六岁男孩补习。这个仍然长着一张孩子脸的男生要应付两年后的大学入学试。他渴望能上医学院。

男孩勤力乖巧,徐宏志也得特别用心,经常超时。

男孩跟父母亲和祖母同祝这家人常常留徐宏志吃饭。每一次,他都婉拒了。

并非男孩家里的饭不好吃,相反,男孩的祖母很会做菜。然而,只要想到苏明慧为了省钱,这个时候一定随随便便吃点东西,他也就觉得自己不应该留下来吃饭。

今天,他们又留他吃饭。他婉谢了。今天是他头一次发薪水,他心里焦急着要让苏明慧看看他努力了一个月的成绩。从男孩的祖母手里接过那张支票时,他不免有点惭愧。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工作赚钱。他从前总认为自己没倚靠家人。这原来是多么幼稚的自欺?

整天忙着上课,没怎么吃过东西。离开男孩家的时候,他饿得肚子贴了背,匆匆搭上一班火车回去。

火车在月台靠停,乘客们一个个下车。就在踏出车厢的一瞬间,他蓦然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她戴着耳机,背包抱在胸怀里,坐在一张长椅上,满怀期待地盯着每一个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

他伫立在灯火阑珊的月台上,看着这个他深爱的女人。他与她隔了一段距离,她还没发现他,依然紧盯着每个打她身旁匆匆走过的人。

就在这短短的一刻,他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比往日更深了一些,直嵌入了骨头里。

火车轧轧地开走了,月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她终于看到他了。她除下耳机,兴奋地朝他抬起头来,举起手里的一包东西,在空中摇晃。

他迈步朝她走去。她投给他一个小小的,动人心弦的微笑。

他贴着她坐了下来。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声音里满溢着幸福和喜悦。

她脸上漾开了一朵玫瑰,说:

“你一定还没吃东西。”

她打开怀里的纸袋,摸了一个咸面包给他。他狼吞虎咽的吃了。

她用手背去抚摸他汗湿的脸,又凑上去闻他,在他头发里嗅到一股浓香。

她皱了皱眉,说:

“你吃过饭了?”

他连忙说:“他奶奶煮了虾酱鸡,她有留我吃,可我没吃啊!”

看到他那个紧张的样子,她笑了,笑声开朗天真:

“这么美味的东西,你应该留下来吃。”

“这个面包更好吃。”他一边吃一边说。

她带来了水壶。她把盖子旋开,将水壶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水,发现自己已经吃了很多,她却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第一个面包。

“你为什么吃得这么少?”他问。

“我不饿。”她说。她把最后一个面包也给了他,说:“你吃吧。”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折成一个小长方的支票给她看,兴奋地说:

“我今天发了薪水。”

她笑笑从背包摸出她的那一张支票来,说:

“我也是。”

“我还是头一次自己赚到钱。”他不无自嘲地说。

她笑了:“那种感觉很充实吧?”

“就像吃饱了一样充实。”他拍拍肚皮说。

她靠在他身上,瞇起眼睛,仰头望着天空,问:

“今天晚上有星吗?太远了。我看不清楚。”

“有许多许多。”他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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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

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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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 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0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

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

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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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

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 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白鹭成为,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也可以解作.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 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学医院里实习,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旁观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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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猫”系列,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

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

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 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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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的笼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猎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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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夜的谎言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繁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繁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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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眬眬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rou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辜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瞥。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拾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蓦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楞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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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瞇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着她面对命运的一根柢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它拿走。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

她头埋他的胸怀里,说: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吗?”

他一往情深地点头。

“那么,你只要走在我前头就好了。”她说。

人对谎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说谎?吊诡的是,人往往在许诺不会说谎之后,就说出一个谎言。

有些谎言,一辈子也没揭穿。

有些谎言,却无法瞒到天亮。

就在看过那张画之后的那个早上,她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发觉天还没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当她再次醒来,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枕头是空着的,徐宏志上班去了。那么,应该已经天亮,也许外面是阴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没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边的闹钟,想看看现在几点钟。那是个走指针的闹钟,显示时间的数字特别大,还有夜光。她以为自己把闹钟反转了。她揉揉眼睛,把闹钟反过来,发现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颤抖的手拧亮了床边的灯。黑暗已经翩然而至,张开翅膀,把她从光明的堤岸带走。

是梦还是真实的?她坐在床榻,怀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梦醒的一刻。

“也许不过是暂时的,再睡一觉就没事。”她心里这样想,逼着自己再回到睡梦里。

她在梦里哆嗦,回想起几个小时之前,徐宏志坐在客厅的一把椅子里,她栖在他身上,双手摩挲着他夜里新长出来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暂若此,黑暗的梦却如许漫长。她害怕这个梦会醒,她为什么没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当她再一次张开眼睛,她明白那个约定的时刻终于来临。

她要怎么告诉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吗?

这些年来,都是徐宏志为她读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许能为他读一个长篇故事。

在远古的巴格达,国王因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报复。他每晚娶一个少女,天亮就把她杀死。有一位叫山鲁佐德的女孩为了阻止这个悲剧,自愿嫁给国王。她每晚为国王说一个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着国王的胃口。 国王没法杀她,她就这样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时光中,国王爱上了她。两个人白头偕老。

这个流传百世的故事,几乎每个小孩子都听过。山鲁佐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制伏了残暴,把一夜绝境化为千夜的传说和一辈子的恩爱。

在黑夜与黎明的交界处,曾经满怀期待。虽然,她再也看不见了。她难道就不可以让她最爱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吗?期待总是美丽的,不管是对国王,对山鲁佐德,对她,还是对徐宏志。

她听到声音。徐宏志回来了。那么,现在应该是黑夜。

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么长。她靠在床上缩成一团。听到他愈来愈接近的脚步声,她双腿在被子下面微微发抖。

“你在睡觉吗?”他走进来说。

她朝他那愉悦的声音看去,发现自己已经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有点不舒服。”她说。

“你没事吧?”他坐到床边,手按在她的头上。

她紧紧地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你没发烧。”他说。

“我没事了。”她回答说,然后又说:“我去煮饭。”

“不要煮了,我们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兴致勃勃地说。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书房找些资料,你先换衣服。”他说着离开了床。

他出去之后,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脸。她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在这间屋子里来去自如。

她洗过脸,对着浴室的一面半身镜子梳头。她知道那是镜子,她摸上去的时候是冰凉的。徐宏志走进来放下领带时,她转头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柜去,打开衣柜的门。她记得挂在最左边的是一件棕色的外套,再摸过一点,应该是一条绿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屉里。她打开抽屉,用手抚摸衣服上面的细节。她不太确定,但她应该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应该没错。

她换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个皮包,走出睡房,摸到书房去,站在门口,朝他说:“行了。”

她听到徐宏志推开椅子站起来的声音。他没说话,也没动静。

她心里一慌,想着自己一定是穿错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无信心地呆在那儿。

“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个丈夫的骄傲说。

她松了一口气朝他笑笑。

徐宏志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常他习惯了每次都帮她打开车门。她上了车,摸到安全带,扣好扣子。她感觉到车子离开了地窖,驶出路面。

她突然觉得双脚虚了。她听到外面的车声和汽车响号声,听到这个城市喧闹的声音,却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宫中飞行,就像一个初次踩在钢丝上的青涩的空中飞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开了一家法国餐厅,我们去尝尝。”他说。

“嗯!”她装出高兴的样子朝他点头。

过了一会,他突然说:

“你看!”

她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往前看、往后看,往自己的那边看,还是朝他的那边看。她没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个方向。

“哪里?”她平静地问。

她这样问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好。

“公园里的牵牛花已经开了。”他说。

她朝自己那边窗外看,他们家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经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说。

他们初遇的那天,大学里的牵牛花开得翻腾灿烂。紫红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滚滚红尘,是他们的故事。

她没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牵牛花再一次开遍。她知道,这是一场告别。

他们来到餐厅,坐在她后面的是一个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飘着浓烈而高贵的香味,跟身边的情人喁喁低语。

服务生拿了菜单给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徐宏志把菜单读给她听的。菜单上的字体通常很小,她从来也看不清楚。

读完了菜单,他温柔地问:

“你想吃什么?”

她选了龙虾汤和牛排。

“我们喝酒好吗?”她说。

“你想喝酒?”

“嗯,来一瓶玫瑰香槟好吗?”

她应当喝酒的,她心里想。时光并不短暂。她看到他从大学毕业,看到他穿上了医生的白袍。他们也一起看过了人间风景。那些幸福的时光,终究比一千零一夜长,只是比她希冀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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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色的香槟有多么美丽,这场跟眼睛的告别就有多么无奈。他就在面前,在伸手可以触及却离眼睛太远的地方。她啜饮了一口冰凉的酒,叹息并且微笑,回忆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样?”她问。

“我看了二十三个门诊病人。”他说。

“说来听听。”她满怀兴趣。

她好想听他说话。有酒壮胆,也有他的声音相伴,她不再害怕无边无际的黑暗。

她听他说着医院里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面前的汤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志也许会以为她只是喝醉了,然后扶她起来。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梦中飘荡,感到膀胱胀满了,几乎要满出来。可她不敢起来,只要她一离开这张椅子,她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女人跟身边的男人说:“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连忙站起来,朝徐宏志说:

“我要去洗手间。”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她说。

她紧紧地跟着那个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往前走。

那个女人推开了一扇门,她也跟着走进去。可那不是洗手间。女人停下了脚步。然后,她听到她打电话的声音。这里是电话间。也许洗手间就在旁边,她不敢走开,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并没有浓烈得留下一条往回走的路。

她只能站在那儿,渴望这个女人快点搁下话筒。可是,女人却跟电话那一头的朋友聊得很高兴。

“我是看不见的,你可以带我回去吗?”她很想这样说,却终究开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忍受着香槟在她膀胱里捣乱。那个女人依然无意放下话筒。

突然,那扇门推开了。一刻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你去了这么久,我担心你。”

是徐宏志。

她好想扑到他怀里,要他把她带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徐宏志拉住她的手,把她领回去。她用力握着那只救赎的手。

好像是徐宏志把她抱到床上,帮她换过睡衣的。她醉了,即使还能看得见,也是醉眼昏花。

醒来时,她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她感觉到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时间,也许是午夜三点,或是四点,还没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个没用的山鲁佐德,故事还没说完,竟然喝醉了。

她下了床,赤脚摸出房间,听到模糊的低泣声。她悄悄循着声音去找,终于来到书房。她一双手支着门框,发现那低泣声来自地上。她低下头去,眼睛虚弱地朝向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缓缓地问。虽然心里知道他也许看出来了,却还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园里根本没有牵牛花。”他沙哑着声音说。

她扶着门框蹲下去,跪在他身边,紧紧地搂着他,自责地说:

“对不起。”

他脆弱而颤抖,靠在她身上呜咽。

“这个世界不欠我什么,更把你给了我。”她说。

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令人难过的说话。他把她拉在怀里,感到泪水再一次涌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圆这一晚的谎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当她睡着了,他再也骗不到自己。

“我是服气的。”她抬起他泪湿的脸,说。

她的谎言不到天亮。她终究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即使他因为爱她之深而陪着她一起说谎。

和时间的这场赛跑,他们败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脸上的泪水擦掉,朝他微笑问:

“天已经亮了吗?”

“还没有。”他吸着鼻子,眼里充满对她的爱。

她把脸贴在他哭湿了的鼻上,说:

“到了天亮,告诉我好吗?”

徐宏志给病人诊治,脑里却千百次想着苏明慧。他一直以为,他是强者,而她是弱者。她并不弱小,但他理应是两个人之中较坚强的一个,没想到他才是那个弱者。

他行医的日子还短,见过的苦难却已经够多了。然而,当这些苦难一旦降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他还是会沉郁悲痛,忘了他见过更可怜、更卑微和更无助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同朋友一起吃法国菜。大家拉杂地谈了许多事情。席上有一个人,他忘了是莉莉,还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提到了人没有了什么还能活下去。

人没有了几根肋骨,没有了胃,没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肠子,还是能够活下去的。作为一位医生,他必须这样说。

就在这时,苏明慧悠悠地说,她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并不会事事过问。 比如说,人没有爱情和梦想,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说。

因此,她认为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他望着他的新婚妻子,觉着对她一份难以言表的爱。她使他相信,他们的爱情建筑在这个世界之外。世上万事万物皆会枯槁,惟独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阴的这场竞赛,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败下阵来。失明的人,还是有机会重见光明的。只要那天降临,奇迹会召唤他们。

为了她,他必须挺下去。

徐宏志在她旁边深深地呼吸。她醒了,从枕头朝他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摸他熟睡的脸颊。不久之前,她还能够靠着床头小灯的微光看他,如今只能用摸的了。

她缓缓抚过他的眼窝,那只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来的气息湿润了她的皮肤。她知道他是活着的。睡梦中的人,曾经如此强烈地唤醒她,使她甜甜地确认他是她唯一愿意依靠的人。

是谁把他送来的?是命运之手,还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来?就像那个吹笛人的童话故事,她用爱情之笛把他骗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悯使他不忍丢下她不顾而去。

他为她离开了家庭,今后将要照顾她一辈子。他是无辜的。他该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尽人间的风光。她却用了一双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满遗憾的床边。她不能原谅自己看似坚强而其实是多么狡诈。

他在梦里突然抓住她的手。她头埋他的肩膀里,想着也许再不能这样摸他了。

苏明慧眼睛看不见之后的第三天,徐宏志回家晚了,发现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写的,写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说她回非洲去了,离去是因为她觉得和他合不来。她知道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她曾经渴望永远跟他待在一起,她以为他们还有时间,有时间去适应彼此的差异。她天真地相信婚姻会改变大家,但她错了。趁眼下还来得及,她做了这个决定,她抱歉伤害了他,并叮嘱他保重。

他发了疯似的四处去找她,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说的全是谎言,她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有那么一刻,他发现他的妻子真的是无可救药。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固执,连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当作一个负担?她难道不明白他多么需要她吗?

他担心她会出事。失去了视力,她怎么可能独个儿生活?他睡不着,吃不下,沮丧到了极点。他给病人诊治,心里却总是想着她。

他不免对她恼火,她竟然丢下那封告别信就不顾而去。然而,只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迹,是她在黑暗中颤抖着手写的,他就知道自己无权生她的气。要不是那天晚上她发现他躲在书房里哭,她也许不会离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谁呢?

几天以来,每个早上,当他打开衣柜找衣服上班,看见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柜,想着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几口箱子里离开,他难过得久久无法把衣柜的那扇门掩上。

每个夜晚,当他拖着酸乏的身体离开医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只要一推开家里的门,就看到她在厨房里忙着,也听到饭菜在锅里沸腾的声音。那一刻,她会带着甜甜的微笑朝他转过头来,说:“你回来啦?”然后走上来吻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这些平常的日子原来从未消失。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鬈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气,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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