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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洗过,这样传说中的爱恋

前村的那个疯女人

“喜子……”一声尖锐的嘶喊从我的背后想起,我吓得一个激凌,转身,便看她站在院子里:“傻梅子,我哥没在这!”“嘿嘿……”傻梅子憨笑着,然后,转身向着村东头的坟地跑了去。邻居张婶隔着低矮的院墙,探过头瞅了瞅:“那疯子又来啦!”“啊!”我应了一声,在我们农村,像张婶这样的‘事东家’大有人在,所以我挺烦她的。况且,她还直呼傻梅子为疯子,可恶的女人!说起傻梅子,我愿意为想看故事的人介绍一下,她原名叫姜素梅,长得很清秀,皮肤很白。为什么要说她白呢?农村姑娘皮肤白可是不多见的,多半是父母娇养着,不让下田干活的,她是其中之一,还是村花呢!只可惜现在的傻梅子是一个疯子,原本大家都叫她素梅来着,可现在都叫她傻梅子了。但我并不厌她,可以说她疯的原因跟我们家有关系。我们同住在一个山洼洼里,也就是说早洼庄,庄里包括着两个村,她家住在上洼村,我家住在下洼村,只是村不同而已,事实上我们住得非常的近。她原本是我哥的对象,从小学同学开始认识的,我哥常送她回家,她那时也经常到我家玩,她父母跟我家的关系不错,两年前,就打算结成亲家了,一直在等着傻梅子与我哥成亲的那一天。所以,我本以为可以叫她一声嫂子。不过事情发生了变化。就在两年前,我哥出了意外坠下山崖摔死了。傻梅子守在我哥的遗体旁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然后,我哥下葬了,可她却歇斯底里的往我哥的棺材上跳,跟埋土人的说把她也埋了。埋土的人哪里能这么做,把她拉开,继续干活,可傻梅子硬是把刚埋好的坟挖开,抱着棺材不放。埋土的人又把她拉到了一边,埋完了,傻梅子又挖。就这样,好几个来回,傻梅子的手指都破了,可她还在坚持着。最后,傻梅子的父母来了,狠心把傻梅子绑走了。又过了几天,若大的村庄里传来一个让人心痛的消息——姜素梅疯了,村花疯了,我未来的嫂嫂疯了。她父母心疼啊!好好的一个女儿,变成了痴不痴傻不傻的。父母又哪能让她受到伤害,于是他们把傻梅子整天的锁在屋子里。终于,有一天,傻梅子逃了,先跑到我们家叫着我哥的名字,一直叫,一直叫。后来,又跑到我哥的坟前呆着。这次不挖坟了,就是一直抱着我哥的墓碑不放,嘴里嘀咕着谁也听不懂的话。从那天开始,她就这样早上来我家喊,然后再跑到我哥的坟上抱墓碑,有时晚上自己回到家里去,有时就留在坟上。父母在吃饭时间就到坟地里给她送些吃的。她父母见傻梅子也没做什么伤害自己的事,也就放心的任她去了。毕竟在农村除了亲人,重要的还是种田。而我们家,也不乏心痛傻梅子,叫就叫吧!我爸妈说,也难得有这样的一个痴心的姑娘挂念着我哥,但在农村这样叫死人的名字始终是不吉利的,于是跟我说,只要傻梅子过来叫,就跟她说你哥不在这,算是驱驱不吉利罢了。最近村子里有些不太平,这事绝对是跟傻梅子有关。前村王大婶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屋里的声音吵醒了,她半夜抬起头就看见了一个披头散发的人站在她的面前,农村睡的都是土炕,而且头都是冲外,你们想想这黑灯瞎火的吓人不?尤其是王大婶,老伴死了就她一个人,然后,她叫了起来。等她慌忙中把灯打开一看,才知是傻梅子,不知傻梅子是怎么进来的,吓着王大婶的脸煞白。只见傻梅子笑着坐到了王大婶的床上,顺手拿起了王大婶枕头边的烟袋锅子,一边哼着歌,一边轻摇着身子,抽起烟来。第二天,王大婶的儿子们到姜家问罪来了,为什么,因为王大婶病了,都那么大的岁数了,能经得起吓吗?王大婶的儿子当着傻梅子父母的面把傻梅子打得三天没有起炕。可后来,才知道,这里面的事情没这么的简单,王大婶带着她的儿子们提着一篮子鸡蛋来到了姜家,王大婶当众说了那晚的事,实在令在场的人错愕,更是抱着啥也不懂的傻梅子哭了半天。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傻梅子那天进屋后坐的地方正是当初王大婶老伴常坐的地方,那抽烟的神态,那动作,那一边哼歌,一边摇身子的习惯,甚至傻梅子嘴里哼着的歌都跟王大婶的老伴一模一样。王大婶高兴啊!她说这是老伴上了傻梅子的身来看她的。众人不敢相信的看着傻梅子,傻梅子又傻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她竟在众人的面前跳下地来,腿伤还没好,一瘸一瘸的又跑到了咱家来,一声又一声的叫着:“喜子——喜子——喜子……”自从那次后,傻梅子经常晚上潜入到别人家。到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那一家都会说,我们家的谁谁昨天晚上附到傻梅子的身来看咱们了。众人对傻梅子的抵触渐渐消失了,因为毕竟家家都有先人,家家都念先人……但傻梅子的父母可不这么认为,毕竟女儿也是肉作的,这样下去,女儿会吃不消的,就又一次把傻梅子锁在了屋子里。这下村子里又不太平了,傻梅子隔声窗户开始喊着我哥的名字。那声音是没节制的,不怕喊破噪子的那种,因为傻梅子也管不了自己,我知道这就是傻梅子的思想,她的思想全是我哥的名字。就这样,她又叫了三天三夜,她父母说她一点东西都没吃,要么把她的嘴堵上,但是吃饭时她却又一次的喊起来。前村的李大爷这几天又去世了,摆了三天的灵堂,她父母都没有去拜忌,今天下葬了,不得不去,没办法,又只好把她给放了,她先跑到我们家,喊着我哥的名字:“喜子……”然后,又跑到了墓地,抱着我哥的墓碑。正巧她父母也在,连忙拿起办席的菜饭一口一口的喂着抱着墓碑的傻梅子,傻梅子终于吃了,一口接一口,混着父母为她流下的泪。今天已近黄昏,我家隔壁的多嘴婆娘张婶刚刚扫完了墓回来,正巧我在扫院子,看到我,她的话又来了:“哎呀!我说秀娟呀!你的那个嫂子啊!今天又去你哥的坟上了,听说三天没吃饭哪!哎哟我的天啊!这三天可是怎么过来的呀!喊得人心烦死啦!”我白了她一眼,没说话,我挺心痛傻梅子的,所以她说这话,我不爱听。张婶见我没吱声,便清了清噪:“呸!那个姓李的糟老头子早就该死了,上一回在赵寡妇那我没好意思说,他一辈子跟两个娘们好的,真不要脸。今天,他家里人还给烧了两个纸人,要不要脸……”我一回头打断了她的话:“张婶,李大爷都已经死了,说这话会遭报应的。”“哼!谁敢,老娘用口水淹死他。”看着张婶一副泼样,我扔下了扫帚回到了屋子里。心里盘算着,等着吧!要是李大爷在天有灵,一准会来找你。果不然,当天晚上,张婶屋里传来了叫声,我抿嘴一笑,遭报应了吧!穿好衣服,我来到了院子里。看着张婶正拿着扫帚轰着进到屋子里来的傻梅子:“快滚疯丫头,晦气,快点走……”只见傻梅子被扫帚打得一跳一跳的:“叫你说坏话,叫你说坏话,呸……乱舌妇……”说完傻梅子跑了,张婶喘了一口气,以为事完了。当然事还没完。天还没怎么亮,农村人都习惯早起,所以一大早就听见了张婶的叫声,只是这一次是站在院子里叫,原来张婶,正想往倒屋子外倒水,当她见到门口站着的东西时,吓得大叫了一声,然后,手里的脏水一股脑的全部都倒在了自己的身上。她看见什么了,是李大爷,真的李大爷,不是附在傻梅子身上的。只见他身穿着下葬时穿的衣服,死时的表情僵硬的挂在了脸上。张婶是参加过他的葬礼的,所以她当然知道这一切。我一出去,也吓了一激凌,毕竟看见一个死人站在那里任着谁都会害怕。只见张婶哆嗦的退到了屋子里,然后猛的关上门,大哭了起来。当然是吓的,这时李大爷说话了,是傻梅子的声音:“叫你说坏话,叫你说坏话,呸……乱舌妇……”我算是明白了,是傻梅子把李大爷的坟扒开了,然后背着李大爷的遗体过来的。傻梅子又笑了,把李大爷扔倒在地上,然后又跑到了我家喊着:“喜子……喜子……”我心叫痛快,叫你张婶乱说话,这回活该,也很感谢傻梅子,连忙说了声:“我哥不在……嫂子……”傻梅子刚想走,又转过身来,这是她第一次转过身来看我,又笑了:“嘿!”我也笑了,可能是因为我叫了她一声嫂子的原故吧。她又一次走了,向着我哥的坟跑去,我猜,她恐怕又去抱着我哥的墓碑去了吧。可是我猜错了,张婶看着李大爷的尸首横在自己家的院子里不敢出门,而且立即病倒。李大爷的家里人尤其是李大爷的四世同堂的亲戚发誓要狠狠的教训一下傻梅子。可以想像,在我们农村,家里的人死后下葬不到两天,尸体就被挖了出来,然后还这么随便的扔在张婶家的院子里,这是绝对不容的,什么叫掘祖坟。什么叫曝尸荒野,任着哪一条还不都得把傻梅子打得半死。于是就在这一天,李家老小拿着棍子,直奔村东头的坟地去,找到了傻梅子。傻梅子叫喊着,跑遍了村里的每一条路。她害怕,惊恐的看着身后追着她的陌生人。她的父母也在她的身后追着,实在是怕女儿被打,可他们哪有力气拦住李家的壮丁。傻梅子的头被打出血了,血滴流了她跑过的每一条路,那路上面还溅着李家老小谩骂的口水还有父母为她流的泪。直到黄昏时分,李家的人回到村子里。傻梅子呢?事情有些不妙。于是我加紧脚步,向着坟地走去。只见我哥的碑已经被傻梅子的血染成了血色,她混身是血的倒在地上,一口一口的喘着粗气,她父母坐在一旁,绝望的看着她,泪早已经流干了。我奔向了她,一把把傻梅子搂在了怀里:“傻梅子,傻梅子……”她不应,只能听见她嘴里还叫着的那个名字:“喜子……喜子……”我哭了,又在轻唤:“嫂子?嫂子?”她的嘴角微微的上扬,眼里含着泪慢慢的扭过头看着我,忽然,她费力的举起了手臂,摸着我的脸,看着我跟我哥长得相似的脸:“喜子?”我低下头,将泪水甩在了身后:“是!”就让她把我当成我哥吧,我抱紧了她,喊着我哥常叫的名字:“素梅!”傻梅子仿佛清醒了,微微点点头:“喜子……素梅和喜子……”然后,扭过头,用手摸着墓碑上刻着的我哥的名字:“喜子和素梅……”我点了点头:“是!是喜子和素梅……”她的一行清泪滴入了浸着她的血的土地,然后,抛下了她根本无法控制的身体,走了。她的父母在哭着,我在哭着,那沾着血的墓碑仿佛也在哭着。见过天空是血红色的吗?我见过,在那天,血红色的天空,因为它亲眼看见了一个疯女人一边抱着爱人的墓碑,一边尽量闪躲着落在她身上的棍棒……就在第二天,村里恢复了平静,因为已经没了傻梅子这个人。我的家人和傻梅子的父母都来了,我们找来了人,把我哥的坟扒开,然后,把我哥的棺木打开。这一次,是把傻梅子放在了里面,并肩的跟我哥在一起。四周飘下了纸钱,我亲自在碑上,在我哥的名字面前又多刻了几个字:妻 姜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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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之妒忌

他叫纳喀索斯,正如那希腊神话中因为迷恋自己水中倒影而溺死的同名美少年一样,真正眉目如画。  一个男子原是不该生的如此的,所以才美的叫人惊异。大家都恨不得把他宠坏。他家夜夜笙歌,门庭若市,男女老少,纷纷前来,不过是为了看他一眼。  终于他艳名远播,惊动了当时最有名的古董收藏家,锦上添花,送了他一面珍藏已久的魔镜。传说,神话时代的女神宁芙因为得不到美少年纳喀索斯的爱情,心碎而死,她在垂死之际最后为他所流的那一滴眼泪就化作了一面镜子,晶莹剔透,美如幻梦。可是任何普通人站在它面前的时候,镜子里都是空白一片,没有影像。因为它只照得见世界上最美丽的人,然后那人的倩影就会长存其中。  年华似水流,佳人却难得,等过了那么多春秋冬夏,也算阅人无数了,可是了无痕迹,那镜中还是没有人影。那璀璨而冰冷的镜光就像是一滴凄恻的眼泪,因为等不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而流。  可是大家都相信他是与众不同的,他一定可以用他那空前绝后的美貌去制造奇迹。  他果然不负众望,只是站在镜子前颠倒众生地一笑,那镜子顿时清辉莹莹,闪闪发光,从此便记住了他的美。镜中影像竟是栩栩如生,水剪双瞳点绛唇,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从此他家更多宾客,不仅是为他,亦是为了那镜中人而来。开始,他亦颇为自得,常含笑立于镜子下面,恭迎四方嘉宾。可是众人总是一进门,还没看见他本人,就先看见那悬于他头上的那面魔镜,大声惊叹着,“这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啊!”  一次,两次……时间久了,大家仿佛竟再也看不见他本人似的,只盯着那镜中人赞叹不已。他恼了,跺足大喊,“大家看看我啊,我才是本人啊!”  大家这次看了他一眼,可是很快的,他们的目光又回到那镜子上,感叹道,“真漂亮啊。”  他迷惑了,抬头看那魔镜。那张倾国倾城的容颜不是明明和自己的一模一样吗?可是为什么,那镜中人的眼角眉梢都是诱因,引的人欲罢不能?还有那红蔷薇一样娇艳欲滴的嘴唇,似笑非笑,微微扬起,仿佛在嘲讽他,“你这个丑八怪,你还比不过我这面镜子。”  他再也受不了,妒忌,强烈的妒忌在他的心里像火一样燃烧着。他的眼睛红得要流出血来。他不顾一切的抓起自己的佩剑刺向那可恶的嘴脸。他一定要杀了那个卑鄙的小偷,那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偷走他的美貌还有大家的注视。  惨烈的一声巨响,镜子碎了,那张绝美的脸被刺中,额头上多了一个丑陋不堪的伤口。看着破裂的镜中自己的残像,他疯狂的笑了。那地上的镜子碎片,一片片都倒映出他残酷恶毒的冷笑,那样支离破碎的惨不忍睹,有一种毁灭的快意。  忽然,他看见镜中人对自己笑了笑,那笑容美丽得近乎诡异。那镜子重新变得完整无缺,接着那个伤口居然慢慢愈合了。那美丽的额头上依然光洁如昔,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知为何,他的剑尖上却开始滴下血来,顺着那寒光闪闪的剑刃画出凄艳哀婉的花纹,然后滴在地上,滴答滴答,那窒闷低沉的声音在原本寂静的房间里简直要把人逼疯。不,那不是血液,而是无尽的妒忌。在日积月累后沉淀变质,已化作他血液中的剧毒,妒忌得连镜子中的自己都容不下。  地上的血越来越多,他被吓得手足无措,觉得自己看错了,想要再定睛细看。却突然觉得额上一片剧烈的刺痛,像要把他撕碎了似的。他一摸自己的额头,触到了温热的液体和深深的伤口,他惨叫一声,“哦,不!”他那曾经魅惑众生的绝世容颜因为强烈的恐惧和绝望而扭曲,显得无比丑恶和狰狞。  是血,是他自己的血。他的额头上不断的涌出血来,无法停止的奔流,血腥的鲜红,顺着他那惨白得欺霜赛雪的脸而缓缓流下来,那样新鲜的,粘稠的,带着自恋的芬芳和妒忌的恶臭的血液,流到他娇媚如夜色的眼睛里,然后再滴到地上……  热辣的刺痛,渐渐模糊了他的视线,然后就是一片漆黑,他倒了下去,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玉山已倒难再扶,那还在滴血的凶器从他风华绝代的手里落到地上的血泊里,闪着冷酷的银光。  那魔镜中,另外一个他不动声色地注视着着这一切,依然是笑得倾国倾城。然后他的人影渐渐淡去,一片空白的魔镜,那璀璨而冰冷的镜光化作一滴眼泪,清澈但是凄恻,因为等不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而流。那晶莹剔透的眼泪从墙上慢慢滑落,滴在那堆哀艳的血泊中,已经平静宛如一潭死水的血泊泛起微微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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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绣花针

1
解放前在中原某地。有一户王姓人家。家里五口人,两儿一女。
  他们日子过的很艰难。只有几亩 贫 瘠的土地,打不下多少粮食。
  老大是个女儿,叫盼儿。如今已经十六岁了。虽然穿得不好,人长得却很水灵,跟一把小葱似的。
  有一个屈家大院。屈老爷五十多岁,膝下无儿,夫人没有生育,他们常感到有些遗憾。但是也不寂寞,叔侄表亲们走动频繁,家里常常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 *** ***
  老王头这天从地里干活回来,刚坐下喝了几口水,就见刘媒婆风风火火地闯进来,手里提着一个大包袱。大着嗓门喊道:“老王头!老王头!告诉你个好消息,屈老爷向你们提亲了!”
  老王头一愣:“给谁提亲?”
  刘媒婆把包放到桌子上,一屁股坐在盼儿娘递给她的板凳上,嘴里还在嚷嚷:“给谁?还不是给咱盼儿吗!今天屈老爷做寿,他五十八了,还没有一男半女,他说起娶小的事,我提了盼儿,他和夫人都同意,看你们有什么意见,并托我把聘礼带过来了。”
  盼儿娘叹口气道:“他们是有钱,可盼儿才十六,他都五十八了,给他当闺女都嫌小,这不是害了盼儿吗!不合适。”
  “嘿!盼儿娘!看你说的,自古以来有钱人家娶十个八个的多得是,不都娶的是年轻貌美的吗?老眉‘喀嚓’的谁要哇!再说要了也不能传宗接代呀!如果盼儿过去给他生个一男半女的,老爷的家产不都是她的了吗!你们以后日子也好过些。再说你的儿子以后还要娶媳妇,拿什么娶?你们也要传宗接代呀!这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呢!”
  老王头听到这里有些动心的说:“盼儿能愿意吗?”
  “父母做主,媒妁之言是天经地义的事,有什么愿意不愿意的。她也到了出嫁的年龄,你们就给她做主了吧!人家屈老爷说,事成之后给你们五百大洋,今后你们不愁吃喝了。还可以早早娶个媳妇回来,你们就等着享福吧!哈哈……”刘媒婆一席话说得老王头心头激荡,热血沸腾,搓着两只骨节粗大的手,来回走动。
  盼儿娘一脸忧色,心事重重。刘媒婆趁机打开包袱:只见一匹上好的锦缎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还有一包银元敞开着,有一个精致的首饰盒。打开一看,一串珍珠项链,两枚金戒指,一个银制蝴蝶头花,两只翅膀正微微颤动着,煞是好看!一时照得屋里亮堂起来了。老王头和盼儿娘看得呆住了。
  这辈子梦里也没见过这些好东西。
  刘媒婆从盒里取出一个金戒指,走到盼儿娘身边把戒指塞到她手里说:“盼儿娘!这是屈老爷送给你的,你好生收着,今后也过过好日子吧!”
  盼儿娘看着戒指眼睛湿润了:“有钱就是好啊!”感觉自己也高贵起来。
  刘媒婆拍拍两只手兴奋的说:“好了好了!我又说成了一门好亲事!就这样定了吧。下月初八是吉日。你们给盼儿准备嫁妆吧!我这就给老爷回话去。先恭喜你们了!”说着颠颠地跑出门去。
  老王头刚走到桌子前,只听得盼儿从门外边喊边哭着进来:“爹!娘!我不干!谁爱去谁去,我死都不去!我不跟老头结婚。”
  盼儿娘把闺女搂在怀里又抹起泪来。两人哭做一团。
  老王头眼泪汪汪地说:“谁让你爹穷呢!可怜你连一件花布衣裳都没有穿过,我早就心酸哩!我没有能耐!没有本事!只能让你们受穷。你娘一辈子没享过一天福,还落了一身的病,也没钱去看。你弟弟连学都上不起,我也是没有办法呀!”说着煽了自己两个嘴巴。
  盼儿不吭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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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六月初八,屈老爷家。只见张灯结彩,红光满堂。大红喜字、红对联、红蜡烛、红帐幔,连桌椅都铺着红。真是喜气洋洋,热闹非凡。红得喜庆,闹得激动人心。
  洞房里,盼儿顶着红盖头端坐在床边。
  屈老爷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摇摇晃晃地推门进来。他看见红烛映照下,一身红衣的小新娘坐在那里等他。他满心欢喜地走到跟前抬手揭下红盖头:只见小女人头插蝴蝶花,胸挂珍珠项链,脸擦胭脂,眉描青黛,如画中人一般美丽。眼睛水汪汪地望着他,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看着她的小小手儿戴着戒指,他心里充满了怜惜。于是拉起她的手温和地说:“你叫盼儿是吗?你是不是怕我呀?我不会吃人的,你放心。”说着坐到她的身边。盼儿吓得一下站起身来,然后跪到他面前哭道:“屈老爷!你饶过我吧!我给你磕头了,我没想嫁给你呀!我……我还太小,不懂事,你别打我好吗?”
  “哦……你不愿意?为什么?你嫌我太老吗?是吗!我以为我还年轻呢!”
  盼儿只是哭不说话。她已看清屈老爷有一头黑发,和一双和蔼的眼睛,是一个有气质的男人。和她爹不同。屈老爷沉吟半晌,拉起她道:“你是太小了一点,和我不相配。确实委曲你了!你说,该怎么办呢?你也已经来了,再送回去人家笑话。你说吧,怎么办?”
  “老爷!我给你当闺女吧!以后我给你们烧香磕头、养老送终。从现在开始,我伺候你们。给你们端茶倒水,烧水做饭洗衣服,我什么都会干。让我留下好吗?”她迫切地恳求着。
  屈老爷望着这张稚嫩的脸,和那哀求的眼神,他动摇了。是呀!这还是个孩子呢,怎么能对她下手!当初真是欠考虑,悔不该听那刘媒婆的。让她当闺女也好,以后多少有个照应。想到这里他点点头说:“好吧!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闺女,我是你的亲爹!我们互相照应,相互扶持,以后给你找个好婆家,不让你去受苦,你看行吗?”
  盼儿激动地又想跪下,被他拉住了。
  “爹!”
  “哎!走!去拜见你娘去。”
  “是!”她响亮地回答。两人都笑了。
  他们走到东厢房,敲开门说了事情的经过。夫人惊奇地望着他们。她是一个白净文雅的妇人。她看了看盼儿,从手腕上取下一个翡翠手镯套在盼儿的手上。
  “娘!”盼儿怯生生地喊。
  夫人沉静地点头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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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儿从此精心照顾这个家。伺候老爷夫人,善待下人。上下都很喜欢她,连家里的那只小花狗都和她形影不离。只有老爷的亲戚们对她不满。
  这样过了两年,老爷把她嫁给了镇西的大户黄家二公子。她过得很不错,老爷也很高兴。她经常回来探望。
  又一年秋末,屈老爷的夫人突然害喜了,吐得苦胆水都出来了。谁也没有想到她这把年纪还能怀上,真是奇迹!屈老爷高兴异常。盼儿听说后非常高兴。感谢老天保佑,好人有好报呀!她一边念叨着一边找来碎花布头拼了个面做成小被子。又买了顶小瓜皮帽送了过去。老爷和夫人看了满心喜欢,直夸她手巧。
  转眼到了十月临盆,夫人要生产。亲戚们给她找来了经验丰富的接生婆。因为夫人年龄偏大,折腾了一天一夜才生下孩子。接生婆一看是个男孩!
  屈老爷在外面急得直转圈。不能进去,又帮不上忙。脑子里给孩子想着名字:“承祖”、“继业”、“晚成”、“宝生”……只听“哇…”一声,再没有动静了。他跑到门边急切问道:“生了吗?夫人怎么样?是男是女?孩子怎么不哭了?”
  接生婆抱着孩子打开门,面露难色,吞吞吐吐地说:“屈老爷!是男孩!可是他没气了。对不起!我也无能为力,夫人年纪太大了,孩子在肚子里憋得时间太长,出来只哭了一声就断气了。真是可怜呀!”
  屈老爷头“嗡”得一声,感到天旋地转。他定睛一看,孩子用小花被包着,头上戴着瓜皮帽。小脸胖呼呼的,只是脸上泛着青色,紧紧的闭着眼睛。“儿呀!”他倒了下去。
  夫人已经昏死过去!
  亲戚邻人帮着把孩子扔到了后山坡。他们讲究夭折的孩子不能埋。后面跟着摇头摆尾的小花狗。
  盼儿在家计算着夫人生产的日子,觉得该生了。这时下人跑来说,有只小花狗站在门外不走,把门挠得“沙沙”响。盼儿急忙跑出去,一看是老爷家的小狗。小花狗一见她,冲过来咬着她的裤腿不放,直往外拽她。她觉得蹊跷就跟着去了。结果被带到后山坡。
  后山坡上.她远远看见有一包花花的东西,走近一看,是她缝的小花被包着一个婴儿。她抱起一看,孩子脸色青紫,头上戴着她买的帽子。她略一沉思,把帽子取下,只见在婴儿头部囱门上扎了一根小小的绣花针!她一把拔出针来,只听孩子“哇…”一声哭出声来,孩子活过来了!小花狗“汪汪…”直叫。她赶忙抱着孩子往老爷家奔去。
  屈老爷这才明白为了他的家产,亲戚们买通接生婆想害死他的儿子。
  他愤怒极了把他们通通告上了法庭。
  绣花针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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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生等一个的蓝色约定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   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的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的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办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铺见面。她总是很准时的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脏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她好喜欢那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   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细心的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   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的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轻轻舔拭着它们的身躯。   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讯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的这样快。但是时间是最作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   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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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碰我的手链

一  陆正阳第一次见到程素素的手,就魂飞魄散。
  那天素素低了头,几乎半跪的姿势,侍侯他试鞋——名品鞋店的店员,个个谦恭柔顺,训练有素。
  就是那双手,极灵巧极细致地,随意几挽将黑色鞋带盘结起来。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陆正阳从来没见过这样纤美的一双手,芍药花瓣一样娇嫩的粉色,玫瑰花瓣一样细腻的质地,那细长洁净的指甲也是淡淡的粉色,泛着晶莹的光。黑皮鞋衬着,分明是乌金托盘上一对温润的古玉。
  陆正阳的眼睛被牢牢钉在这对古玉上。北方城市最酷寒的冬日,大多姑娘的手都是紫红的,灰青的,纹理粗重,哪承望一个鞋店的小妹竟有这样完美的一双红酥手来?
  偏她左腕上,松松垂了一串手链下来,珠圆玉润,相得益彰。
  “好了,先生,您可以走几步试试看舒不舒服。”正胡思乱想间,程素素站起身,对他微笑。那微笑是职业性的,一个浅浅的弧。阳光正照在她那清秀而精巧的小脸上,看得清脸颊细细的金色绒毛。他呆了一呆。
  鞋子很柔软也很合脚。陆正阳请素素把鞋包好,掏出名片递给她:什么时候有新产品,记得打电话通知我。
  那双纤美的手把名片接了。手链又滑到腕上去,非木非玉,似珍珠却少亮光。陆正阳强压了想要去触摸的冲动,含笑说:小姐这个手链倒别致,配你的手,真漂亮,可以去拍广告。
  程素素眼神似乎一动,又笑了。再看看名片,不自觉地念:陆——正——阳,华泰广告公司设计部经理……陆先生做广告?
  没多久陆正阳果然来找程素素拍广告。手部的特写,钻石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
  深夜,两个人并肩站在百货公司的对面,看程素素的手在橱窗之上展示着万种风情无边诱惑。素素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似问自己也似问身边这个男子:谁会真正把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
  陆正阳许久无语。然后,把自己的手温柔地覆盖在她的手上,十指缓缓交叠,如一场深入骨髓的性交。
  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他是有了妻的人。他的妻叫苏妍,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再过八个月,就从美国培训回来了。
  
- [我希望妳], 是我獨家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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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素素从与同事合租的民房里搬出来,找了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起初陆正阳只是偶尔来,他知道公司有太多眼睛盯着他,欲杀之而后快。但是偶尔来也值得。清水里养着马蹄莲,鱼缸里里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嬉戏,菱形妆台正映着散乱的大红锦被,而素素在厨房边忙着。她切土豆,切西芹,切青椒,这些蔬果浓厚丰郁的汁水渗进他手上每一厘皮肤里,绝无腐蚀只有滋润。收拾完碗筷她会腻在陆正阳的身边,捏他的肩,他的背,他的腿,从他黑的发里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他亢奋,他喘息,他不能自已。
  女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真是天壤之别。程素素的身体比手更美,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他几乎疑心自己怀中是滩可以随时化去的水。有时候会想起苏妍,端庄的职业装穿在身上,她清瘦,高挑,美丽而傲慢。但床第之上,一切刻板如公事,她硬硬的骨头也总是硌疼他。
  终于渐渐频繁,所有的闲暇都不受控制地交付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只要她在怀中,金銮殿塌下来也不用去管。这恣肆,是下了毒的艳。
  程素素。她就像她腕上的那串手链。非木,比木清润;非玉,比玉温暖;非珍珠,比珍珠含蓄。哑哑的光在不经意间流转,衬着她的手,天衣无缝。
  程素素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不让他去触摸那串手链。赌气一样斜着眼睛看他,声音却爱娇,像嘴里含了一颗水果糖:别碰我的手链!
  偏碰。
  再碰我就翻脸。
  你翻。我还真想看你翻下一张美女画皮,露出张小鬼脸来——省得我这么迷恋你!
  素素掌不住,就笑了,露出洁白牙齿。素素很少露齿笑。她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那块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五百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父亲曾经是县医院最有名的外科医生。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护士也不是。不过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喝去的勤杂工而已。可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有了我……素素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正阳,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陆正阳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素素声音渐低:可我十岁那年,医院新分来一个大学生,跟我爸好上了……我妈气得几乎发疯,说你走你走……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不要我妈妈了,不要那个大学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地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重。再苦再难她都没说过什么。我实在该考上大学报答她的,可是……
  陆正阳擦去她的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一个鞋店的小妹。
  素素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日,应了一声,是。  三  
  忙完了一单大的业务,陆正阳乘机请了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程素素纠缠着他去的。素素振振有辞:你怕什么,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是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陆正阳就是这样见到了程素素的母亲。和一般五十岁的妇人并无两样,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来。
  陆正阳有一刻怔忡。二十六年前,素素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亦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做饭,素素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给他:我母亲是勤杂工。你道这样的小医院里勤杂工是多容易做的?处理死人的衣服,沾满鲜血与粪便的污物,倒掉垃圾桶里未成形的婴孩……那时我父亲上班也没多久,给一个腿上生满脓疮的病人做手术,把那些溃烂,腐败的坏肉全剔走,他得强忍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手术结束,他几乎吐出五脏六腑,正看到有个很秀气的女孩沉默地提走了那桶剔下来的脓血经过他身边,只是无意地扫了一眼——黑的血,脏的血,恶臭的血,桶沿上她的手却比玉石更洁白,像一朵初初绽开的兰花。
  从此沦陷。万劫不复。
  然后素素苦笑:有什么用。十年后,人,还是走了。头都不回。
  陆正阳的心里猛然堵了一块破棉絮,软而韧,脏而乱,纠结成团,又千丝万缕。程素素轻描淡写的那些腥臭与污秽,似乎是无限遥远的,又似乎,就贴到了他的皮肤上。从何想去呢?完美无缺的一双手,摸过白的骨黄的脓红的血发紫的尸体,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婴儿,滑腻腻的胎盘,冰凉凉的血衣……
  也是这双手,端了碗碟上来。白的莲藕,黄的韭黄,红的番茄,发紫的茄子,未成形和成形了的红烧狮子头,滑腻腻的蛋汤,冰凉凉的拍黄瓜。陆正阳面色发白,那块破棉絮还是在心头堵着,吐不出,咽不下,软而韧地梗在那里……
  
  母亲问素素:你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程素素随意地拨弄着腕上的手链:因为我爱他。可我清楚,他成不了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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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神思恍惚了好几天,陆正阳刚上班就被找去谈话。不是董事长找部门经理,是岳父骂女婿。摔一叠素素与他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在他身上,老奸巨滑的男人终于为了心爱的女儿大动肝火。
  “你还敢说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你会跟那个女人到她家里去?”
  期限是三天,三天里陆正阳必须彻底解决与程素素的问题,然后公司会安排他飞去美国。否则就是离婚,就是失业,就是把辛辛苦苦博得的高薪厚职拱手让出——或者,让出的是整个华泰广告。
  东窗事发就发了吧。也许发的正是时候。虽然有点丢脸但总算和平解决,苏家已经够仁慈。现在不能不离开程素素,无论有多少的舍不得。素素的手,纤指破新橙。洗手做羹汤。手馁红杏蕊。红酥手黄滕酒。但不舍得又如何,一些道理是浅显到连孩子也懂得的。
  而且,到她家里去过那次之后,看到程素素就忍不住要想起她母亲,那块破棉絮就偶梗到了喉间。而且,莫名其妙地,总觉得有冷飕飕的气息从每一个毛孔丝丝缕缕地渗出来。
  或者,到了美国,物换人非,一切都会忘记,甜的记忆,苦的记忆,以及当时,她的纤手香凝。
  寒冬到初夏。不过是一场迷离的烟花,最后必将归为空寂。
  
  起初就看到了这样的结局。过程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
  甚至连抱歉都不必说。
  再踏出这道门,他就不再是她的夫,她的郎,她的情人,她的男人。他将成为地球另一侧,与她再无相干的一具肉体。
  程素素定定地看了他良久,如水般偎过去: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十五年前,便也有个女人这样贴紧了心爱的男子,哀肯着,喘息着,呻吟着,却依旧是不容回绝的语气: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这样的时刻。做兽比做人快乐。
  如导演一场精彩好剧,看着他魂飞魄散,看着他醉生梦死,看着他上穷碧落下黄泉。谁说女人就是弱者,这场战役,服输的永远都是男人。
  累吗?
  累。
  不。你不许说累,再说累我就把你绑起来,虐待你……你喜欢我虐待你吗……素素软如三春绿柳,似玩笑,又似爱娇,重复许多次玩过的游戏——长长的玻璃丝袜扯紧,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将身下精疲力竭的男人拼成了一枚僵硬的汉字。
  她的手,在这枚汉字的横竖撇捺上反反复复地游走,一厘一厘,一寸一寸,喘息如丝,媚眼如丝,绣花般细,春泥般软。然后,拇指与食指缓缓分开,停留在撇与捺交汇的那一点上。这个男人的颈项。
  他的眼里闪动的是什么呢?憎恨,后悔,厌倦,绝望,还是恐惧?
  程素素笑了,把手举到陆正阳的眼前:美吗?
  美……素素,快把我放开。
  你急什么,我都不急……程素素再把手放到他唇前:正阳,这么美的手,你想不想永远吻着,一直一直吻着……
  尘世轮回。旧日重现。  五  
  程素素明白的。父亲不是走了,是死了。
  他曾经很奇怪,一个娇花弱柳的年轻女子,怎么能做得了这样脏这样重的工作。她只淡淡地说,本来是可以做护士的,偏她“不知好歹”,朝色鬼院长的胯下踢了不重但也不轻的一脚——慢慢也就习惯了。什么工作不是人做的?你不做,其他人也要做。
  他迷恋她烈性与冷静的奇妙综合。是的。她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调教成一个刀法娴熟稳健的优秀医生。
  新婚燕尔,两个人说最血腥也最热烈的情话——
  你的手,怎么会这么美?让我咬破看看是不是真的肉,真的骨头,真的血管……
  她故意把手背伸到他唇边:你咬啊,你咬啊。敢咬我就把你牙齿全拔掉。
  拔掉也好。三十二颗牙齿正好够串成一条手链,挂在你手腕上,就是我一直在吻着你的手了。
  她轻轻咬了下唇,似笑非笑地瞅着他:哪天你要变心了,我就用你牙齿做手链,叫你永远都不能离开我。
  他也瞅着她:你若变心了,我就把你两只手全砍下来揣怀里,也叫你永远不能离开我……
  终究,是他变心了。
  窥了她的秘密,他便变心了。
  那些滑腻腻的胎盘,那些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小婴孩,她不动声色地收起来,清洗,剁碎,捣成酱汁,涂在手上——生命最初的血肉,比土豆汁西芹汁番茄汁黄瓜汁……不知道要滋养多少倍。
  就连素素还只握铅笔的小手,也时不时被哄骗着涂上一层所谓的“养护泥”。
  她的工作,他接受也习惯了,那是工作。来苏水一泡,依旧是他最爱的纤纤玉手。可是,他无法容忍,几乎疯狂:那纤纤玉手上,依附了多少油汪汪红亮亮的小手小脚?
  连最心爱的小女儿,天真的眼神里似乎都带了他看不清的残忍。
  从此厌恶,如见鬼魅。
  也吵过几次的,她说:
  怎么了?怎么了?横竖扔了也是扔了,烧了也是烧了。废物利用,有什么不好?
  又说:卖炭的一手黑,教书的一手白,你指望我的手有多干净吗?
  他开始沉默。
  那新分下来的女大学生,就爱上了这个男人长久的沉默。
  然后一次次说分手,说离婚,连程素素都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再也承担不了几乎崩溃,母亲仍不管,冷笑着,他是我的男人……
  不甘成全,索性毁灭。
  那夜。呻吟声,喘息声,床板咯吱咯吱的响声都从单薄的门帘那侧传来。父亲信了她的话——再给我一夜,放了你。
  就是那夜,程素素看到了她十五年来无时无刻能够忘记的那一幕……
  
  拍拍陆正阳的脸,素素微笑着说:
  我没能考上大学,你说,是因为淘气。呵,其实不是,是因为自闭。
  你见过从十岁起就不肯开口讲话,再难过再害怕都只憋在心里的孩子吗?
  高中毕业才离开家,离开十年如一日不停折磨着的梦魇。
  才愿意笑,无论笑容下面,心多荒芜。
  当这样一个孩子长大了,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男人,会是一种怎样的爱情?
   
  六
  一切都是十五年前那个深夜的翻版。
  赤裸的男人,手脚被丝袜牢牢缚在床腿无法挣扎。坐在男人身上的同样赤裸的女人。完美无缺的手准确地扼住男人的咽喉。
  你是我的。
  五个月和十年,对于女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你休想丢下我,和我们的孩子。
  你的牙齿真白,真整齐,我可以磨出一串更美的手链。你说过的,配我的手,天衣无缝,相得益彰,就像你的唇齿一直一直在吻着我……
  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把手链交给他或者她的时候,要不要告诉他这手链是什么做的?
  还是不要了吧。
  程素素眯起眼睛,微微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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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人毛骨悚然的验尸报告

杜烨大学毕业后在一家颇有名气的软件公司做程序设计。前文说过,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大智慧姑且不说,至少有一些小聪明。他凭着自己的聪明很快积攒了一笔钱。2000年4月,他从武汉公司调至成都,无巧不巧地买了我隔壁的那套房子。于是,我们又成了邻居。   四年多不见,他依然没怎么变,脸色苍白,头发蓬乱,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他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妻子是河南人,脸色腊黄,和他一样瘦小,名字很古怪,叫辜琴。他们速度惊人地生了一个小女孩,我见到她时,已经一岁多了。小家伙不哭不闹,看人时,乌黑的眼珠子一转不转。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那小家伙左手居然也有六根指头。这成了杜烨的一块心病。他时常会睁着空洞迷茫的眼睛和小女孩对视,而且,一对视就会没完没了,父女俩象比赛似的,除非那河南瘦女人辜琴将他俩分开。   虽是邻居,我们碰面的机会也不怎么多。老实说,这主要是我的原因,我实在不愿意介入他们哪个处处透着神秘诡异的家庭。   可是从6月份开始,杜烨却一反常态地主动和我套近乎了。他的话莫名其妙,常常令我丈八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例如那天,他突然神神道道的告诉我:“电脑病毒也会传染人体的,你知道么?”他说这话时,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可说话的语气却令人感觉是一本正经的。   “我怎么没听说过?”我自然是不相信他的话。   “哼!你不信就算了!”他似乎突然变得凶狠起来,苍白的脸上倏地罩上一层寒霜,目光空洞而悠远。
这时,他的妻子出来了,望了望他,又望了望我,“嘿嘿”干笑了几声,似乎算是道了歉,把杜烨拉回了屋。   我逃也似的回房,紧紧地关上门,呆呆地坐在电脑前,好半天敲不出一个字。这时,我才猛然发觉,他刚才说话的声音金属般的尖锐刺耳。   之后,又过了一个月吧。那家伙又来敲门了,我才把门打开一条缝,他就挤进来了。大大咧咧地在我的沙发上坐下,目光直直的望着茶几上的珊瑚盆景。我不敢出声,生怕一开口又会惹出他什么奇谈怪论来。约莫过了五分钟,他突然象控制不住似的“吃吃”傻笑起来,边笑边说:“老同学,你可得救救我啊!”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话吓了一大跳,忙问:“你怎么了?”   “我每每在写程序的时候,总感觉背后站着一个人;她在朝我的颈窝里呵气,一阵一阵的冷啊!屏幕上的字母似乎也变成了一串一串的小虫子,直往人眼睛里钻……”他说,这时他的瞳孔放得很大,象看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   “那是你的错觉吧?”我也被他弄得神经质起来,不自觉地回头望了望,心突突的跳。   “不是的!不是的!”他突然歇斯底里起来,用手拼命扯着乱糟糟的头发,“我感觉她在我的背后,她在的,有一次我猛地回头就看见她躲在墙角,虽然我看不清她的脸,却能感觉到她在冷冷的笑!”他喘了一口粗气,又说:“她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为什么?我要杀了她!一定要亲手杀了她!”他的眼神变得无比狰狞。
 “杜烨,杜烨,你怎么了?辜琴……辜琴……”   我慌了,大叫他老婆。好一会儿才见那个瘦女人慢吞吞地走过来,只冷漠的望了杜烨一眼,声音出奇平静地说:“没什么的,他常这样。瞧你吓的,拍一拍他的头就好了。”说着用手轻轻一拍杜烨的脑袋。果然很灵验,杜烨一下子就乖了;却似乎很累的样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你应该送他去医院检查一下啊!”我心有余悸地说。   “谁?谁要去医院?”杜烨回过神来,望了望他妻子,又用空洞的目光抓住我,直盯得我心里一阵阵发毛。   “没……没什么……”   此后,杜烨再来叫门,我就死死不开门,为了让他相信屋子里没人,我还掏出手机一遍遍拨打自家电话,装出没人接电话的样子。他却很有耐心,象和我捉迷藏一样,一遍又一遍地摁门铃,直摁得人想跳楼。   后来终于出事了。他们的小女儿——也就是那个六根指头的小家伙,不知怎么的爬上没有装防护栏的阳台,从六楼上掉下去摔死了。而我却总不愿意相信是摔死的,那些天里,我的耳朵里老是回响着杜烨金属般尖锐刺耳的声音:“她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为什么?我要杀了她!一定要亲手杀了她!……”   再后来,也就是2000年12月31日深夜吧——或许应该算是2001年1月1日;就在那新年的钟声敲响之际。我从睡梦中被隔壁传来的一声凄厉的尖叫声惊醒,我浑身冷汗地从被窝里坐起;挂在墙面上的钟也发出金属的鸣响,它告诉我:已经是2001年了。   杜烨疯了!
就在新年的第一天里被送进医院。碍于情面,我去医院看过他一回,可怜,他已经不认得我了。目光空洞呆滞得叫人心酸。   当时这件事,被小区里那些闲得没事干的老太太们渲染得神乎其神,有人甚至说那套房子的风水不怎么好。“你看,小的摔死,大的疯了;那女人神神道道的,迟早也会变疯。”当时竟有热心人来劝我搬家。   我当然没有搬家,可心上却象压上了一块大石头,怎么也放不下来。我预感到还要出事。   果然,杜烨住院一个月后,临近春节的光景吧,病情突然急转直下,没捱到三天,也就是旧历年底,就死了。院方出具的死因报告是:死于惊惧过度。   尸体在火化前被秘密解剖,这事知道的人不多。碰巧,我被报社派去采访,也就顺理成章地看到了那份尸检报告,上面赫然写着:死者脑细胞大量纤维化,怀疑被一种不知名的病毒所感染。附注:此病毒来源不详,估计从外界通过瞳孔进入人体,临床表现尚属首例,可能会传染。   采访结束后,那个满头银丝的老院长居然降尊纡贵,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了一大堆“辛苦”“感谢”之类的客套话。然后郑重地对我说:“此事蹊跷诡异,按照《新闻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不宜作公开报道,我们院方会向有关部门申报。另外奉劝一句,请勿于死者家属正面接触!”   他不知道我是杜烨的邻居,否则可能也不会久久地同我握手了。   当晚,我和衣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耳朵里反复回响着杜烨生前那金属般尖锐刺耳的声音:“电脑病毒也会传染人体的,你知道么?……哼!你不信就算了!”   那一刻,我突然感觉恐惧,在这世上,现在就只我一人清清楚楚地知道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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